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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律师

李占兵主任律师

       现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合伙人、律师,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。
       200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,获硕士学位,从事律师工作近十五年,经验丰富;在房地产、婚姻家庭、合同法等领域颇为擅长,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、复杂案件,颇受委托人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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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继承

继承父母房产的需注意!国家出台新政策,2021年开始执行
时间:2021-03-12 17:07:43 点击:
 
       自古以来,房子对中国人来说就有着特殊的意义,从一定程度上来讲,房子就是家的缩影,对于家庭观念很重的国人来说,有了房子才有了依托,才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,简而言之,就是,安居方能乐业。
       据调查数据显示,在我国的城镇居民人口中,居民住房资产占家庭总资产的比重为59.1%,居民家庭住房拥有率为96%。其中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58.4%,拥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%,而拥有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占比为10.5%,户均拥有1.5套住房。
       随着近十几年房价的不断上涨,房子的价值也越来越高,在中国家庭资产的占比中,房产就占据70%的财富,这也就意味着,在国人普遍认为中,房产权就是财富资产的象征,也是很多人奋斗一辈子都渴望实现的。
       因此,除了买房和卖房之外,对父母房产的继承,也是当今社会人们最为重视的问题,随着父母年龄的渐长,子女们也就不得不面对房产的分割继承问题。父母把房产财富留给子女,这本是善意的做法,只图子女能有个好的生活,但生活中,兄弟姐妹为了争夺父母的家产,大打出手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,尤其是在房产分割上面,子女因为分配不均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也不少。
       针对此种情况,国家在2020年发布的《民法典》中,对继承方面做了明确规定,并宣布这部新规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换言之,从明年起,父母的房子不用再争了,一律依法处理。
       继承权男女平等,或引入“代位继承”
       在我国过去传统的封建思想里,有很多人认为,父母的遗产理所应当由儿子继承,女儿作为出嫁人口,就不能继承父母遗产了。但在男女平等的社会背景下,这种老旧思想早已被抛弃了,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,对父母的遗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。
       除了儿子女儿,继承法“新规”中还表明,法定继承的范围将被扩大,也就是说,在顺位继承人都已经去世,或者当事人膝下无子女的情况下,以此下推至侄子、侄女、外甥、外甥女等家属,都有权继承遗产份额。
       遵循遗嘱人意愿,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权
       在先行的继承法中,对遗嘱的效力以经过公证遗嘱优先,也就是说,如果存在两份及以上的遗嘱,只要有公证遗嘱存在,其效力必然优先执行,而其他的遗嘱基本不被予以参考。
       而在最新民法典中,为了体现遗嘱人的意愿,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,将以最后确立的遗嘱为准,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权,这样一来,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遗嘱人因特殊情况,而无法再次前往公证处更改遗嘱的现象发生,与此同时,“新规”中还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形式,均被纳入遗嘱意愿分配范围。
       法定继承人合法等分财产
       众所周知,在有遗嘱的情况下,继承人可按遗嘱人的意愿进行合法继承,但当“意外”来临时,谁也无法预知,比如有时候老人在还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,就意外去世,那么部分家庭将可能发生“抢夺遗产”的情况。
       针对此种情况,在新民法典中就做出修改调整,秉着“公平公正”的原则,去世老人名下的财产将实行等值分割,法定继承人共同平摊财产,这样一来,不仅可以保证子女们对老人财产的合法继承权益,还避免了因遗嘱不明确而出现的家庭矛盾之争。
       新民法典除了对老人财产的继承方式做了变动,还增设了居住权,表明如果房子在设立居住权的情况下,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。在现代社会,子女不孝,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事件也屡见不鲜,将父母赶出居住的情况,新闻媒体上也报道过不少,在这样的情况下,老人就可以通过给自己的房屋设立居住权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       总的来说,父母操劳一辈子,无非就是为了子女们能过上好的生活,对自己的财产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给子女,也无可厚非,但因房产继承问题闹到反目成仇的情况也不在少数,所以在新的法律法规之下,这些关于房产继承问题不仅能得到有效解决,还能更加人性化的避免了大部分的家庭纠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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